7月15日前,各类互联网平台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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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与金交所的合作乱象正迎来更严厉监管。
7月6日,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近日下发文件称,由于一些互联网平台仍然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违法违规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要求各地整治办责令各互联网平台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
6月30日,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上述规定。
通知表示,根据国务院先后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2011年38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2012年37号文),已经明确各类交易场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等要求。
然而一些互联网平台明知上述要求,仍然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将权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或以“大拆小”、“团购”、“分期”等各种方式变相突破200人限制。一些产品无固定期限、资金和资产无法对应,存在资金池问题;一些产品未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甚至将高风险资产进行包装粉饰,向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资者出售,一旦信用风险爆发,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通知》要求,首先,2017年7月15日前,各类互联网平台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同时,互联网平台必须积极配合各类交易场所,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
其次,将对于7月16日后仍然继续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违法违规业务的互联网平台,进行现场检查,查实互联网平台是否存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放贷款等问题,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此外,还要求各地整治办在相关工作中制定风险预案,注意风险隔离,避免形成连锁反应和交叉感染,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同时要求对辖内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违法违规业务进行全面排查和持续监测。
2016年,“824”网贷新规中明确对于标的限额要求后,不少网贷平台“借道”经地方政府批准的综合性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下称金交所)进行转型。由于金交所对交易金额没有明确限制,网贷平台可以通过金交所将互金资产对接金融要素市场,然后进行交易和流转,金交所也成为大标平台可行的出路。
据界面新闻记者不完全了解,现阶段已有几十家P2P网贷平台与金交所达成战略合作关系,甚至有P2P网贷平台直接成为金交所的股东。
例如,2010年5月,蚂蚁金服就成为了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的股东,是业内最早入股金交所的案例之一;2014年12月,人人贷成为了南京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会员;2015年,人人聚财、金宝保成为了大连京北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会员;2016年8月,开鑫贷则成为江苏开金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股东。
另外,顺丰金融、海航旗下聚宝汇等平台均与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的金交所有合作。
然而,互联网平台联姻金交所风险也逐渐暴露,招财宝拆分售卖私募债成为典型案例。2016年12月,蚂蚁金服旗下招财宝亿元逾期事件,便是由于招财宝平台将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粤股交)发行的侨兴次贷私募债包装成为“理财产品”进行销售,风险暴露后,最终让浙江财险赔偿超过3亿临时兜底。
值得注意的是,与P2P频频联姻的金交所也是自身存在颇多问题的灰色地带。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共有9家金融资产交易所,以及43家地方金交中心。金交所成立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处置国内不良金融资产和各类金融资产转让,但发展至今,金交所的业务逐渐复杂化。这些进行场外资产交易的金交所已经成为继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线下财富公司之后,第四类从事理财业务的机构类型,其本身也游离在一行三会体系以外,在监管灰色地带。
2017年2月,证监会对金交所清理整顿下了“最后通牒”,即在2017年6月30日仍未整改规范或通过部际联席会议验收的交易场所予以撤销关闭。同时,多个地方金融办、证监局、财政厅、公安厅、发改委等监管部门正联手对金交所进行摸底排查,贵州、甘肃、广西、天津等地已停止审批新的金交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