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林徽因、陆小曼相比,张幼仪无疑被看作是一位旧式女子,但她的经历却真正让人看到了一位坚韧的新女性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
张幼仪与徐志摩1921 年在欧洲拍摄的第一张合影,影中人穿着入时,翌年二人便告离异。
按:民国初年,徐志摩与林徽因、陆小曼的恋情成为社会话题,一直到今天依然被津津乐道,相形下,作为“中国第一桩西式离婚案”主角的徐志摩原配张幼仪,声音却始终被埋没。与林徽因、陆小曼相比,张幼仪无疑被看作是一位旧式女子,但她的经历却真正让人看到了一位坚韧的新女性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张幼仪出身显赫家庭,因为二哥的劝阻,她是家里唯一一个没有缠小脚的女人。徐志摩一直认为张幼仪没有读过书,思想守旧,第一次看张幼仪的照片时便说她是“乡下土包子”。
张幼仪替徐志摩传宗接代,照顾公婆,而徐志摩却远赴欧美求学,两年后张幼仪前往欧洲与徐志摩团聚,本想学习新知识,做新式女性,却只能每天在家照顾徐志摩饮食起居。她怀着第二个孩子时徐志摩让她打胎,然后不辞而别。张幼仪在哥哥的帮助下艰难地独自在欧洲生存,生下儿子一个月,徐志摩带着离婚协议书找到张幼仪,张幼仪签了字,因为她打定主意“我是未来新式女子中的一员”。离婚后,张幼仪在德国待了三年,学到当幼稚园老师这一技之长,回国后,她成为了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副总裁、云裳服装公司总经理。
1974年,张幼仪的侄孙女张邦梅在纽约见到了生活在美国的张幼仪,作为出生于波士顿的华裔女性,张邦梅正面对着身份和性别的焦虑。张幼仪向张邦梅讲述了自己的故事,由张邦梅执笔写下了张幼仪自叙《小脚与西服》。本文节选自《小脚与西服》第九章,讲述张幼仪初到英国与徐志摩相见时发生的故事。
我们搬到一个叫作沙士顿(Sawston)的小镇,那地方离康桥大学大概有六英里远。多亏狄更生,徐志摩就要在这所大学的王家学院当文科特别生了。我们租了间有两个卧房和一个客厅的小屋,从客厅的凸窗可以俯视一条都是灰沙的小路。我们住的那条街只有三栋房子,环绕在我们四周的是羊儿吃的青草地。屋子后面通向一座高起的阳台,再走远一点儿,有个旁边长满杂草和灌木的池塘,就和张家合院后头一样。
起初,我希望学点儿东西。徐志摩请了个女老师来家里教我英文。后来英文课半途而废,因为那个女老师埋怨她要走的路太远,当时我已经学完字母表,会讲“早安”和一点点会话。我事后才纳闷,为什么我没有坚持要她或是徐志摩让我继续上课。不过,那时候有太多事要忙了:买东买西,打扫内外,还有料理三餐。
我来英国本来是要夫唱妇随,学些西方学问的,没想到做的尽是清洁房子、洗衣服、买吃的和煮东西这些事。许多年以后,我和第二任丈夫苏医生一起回沙士顿,很讶异当年自己是如何在那小屋里安排每天的日子的。我好像家乡的用人一样,坐着公共汽车去市场,再拖着食物回家里。有几个星期,我们接到徐家寄来的包裹,里头装了些中国土产和烹饪配料,可是大多数时候,我都是靠自己张罗吃的。我不晓得自己是怎么办到的。当时我啥事也不懂,又老是缺钱用,徐志摩给我的生活费几乎不够支付家用。市场离家很远,所以我大部分时候都仰仗一个把货车停在我们家门前,卖我新鲜食物的菜贩。那时候,我知道的事情真是少啊!我记得我们客厅的壁柜里有个奇怪的机器,我不晓得那是吸尘器,所以一直用扫把打扫。
那时我有没有想过我们夫妻都到西方以后,丈夫对我的态度会有所改变呢?在中国,夫妻之间应该保持距离,尤其是在公婆面前,以表示尊重。可是在西方,就我们两人一起,徐志摩和我本来可以为所欲为。不过,只有徐志摩做到了,他爱来就来,爱去就去。虽然如此,他总是在家吃午饭和晚饭,也许是因为我们太穷了吧!如果饭菜好吃,他就一句话都不讲;要是饭菜不好,他也不发表意见。他的心思飞到别处去了,放在书本与文学、东西文化上面。
今天你们年轻人知道怎么样讨论事情,像你大概就会尝试和你先生商量大小事情,可是当年我没办法把任何想法告诉徐志摩。我觉得我找不到任何语言或辞藻说出:我知道自己是旧式女子,但是若有可能,我愿意改变。毕竟我人在西方,可以读书求学,想办法变成饱学之士。可是我没法子让徐志摩了解我是谁,他根本不和我说话。我和我的兄弟可以无话不谈,他们也和徐志摩一样博学多闻,可是我和自己的丈夫在一起的时候,情况总是:“你懂什么?”“你能说什么?”他骑着自行车往返于沙士顿火车站和康桥之间,有时候乘公共汽车去校园。就算不去康桥,他每天早上也会冲出去理发,我完全不能理解他这个习惯,觉得他大可以简简单单地在家修剪头发,把那笔钱省下来,因为我们好像老在等着老爷寄支票来。可是,徐志摩还是我行我素,做了好多我无法置喙的事情。
就拿郭君作例子吧。他的名字叫郭虞裳,我搞不清楚这个人为什么会有一天出现在我们家,然后就搬进来和我们同住了。起先,我以为是徐志摩需要那笔房租。现在回想起来,又认为大概是郭君一直独居,而徐志摩告诉他,住在一间有人烧上海菜给他吃的房子,日子会好过得多;也可能是徐志摩不想和我大眼瞪小眼地独处。总之,郭君住进了另一间卧房。在这之前,徐志摩一直用那间房当书房。郭君不常去康桥,而是整天待在房里用功。所以,如果他要散步的话,有时候会和我一道去市场,或是到杂货铺帮我取些东西。我感谢有郭君为伴,至少他会和我聊聊。
我白天很少看到徐志摩,他总是在学校。不过,有一次他带我去康桥看竞舟,还有一次带我去看范伦铁诺的电影。我们必须得在白天去看电影,因为晚上没有大众交通工具可搭。我们本来打算去看一部卓别林的电影,可是在半路上遇到徐志摩的一个朋友,他说他觉得范伦铁诺的电影比较好看,徐志摩就说,哦,好吧。于是我们掉头往反方向走。徐志摩一向是这么快活又随和。他是个艺术家兼梦想家,而我却完全相反。我们本来要去看卓别林的电影,结果却去了别的地方,这让我不舒服。当范伦铁诺出现在银幕上的时候,徐志摩和他朋友都跟着观众一起鼓掌,而我只是把手搁在膝盖上,坐在漆黑之中。
我们在沙土顿的生活过得穷困潦倒。如今我一读到描写康桥的文章,就会想到当初我可以做的种种有趣的事情。我可以沿着几座古桥散步,欣赏那群建筑的结构;也可以坐在康河岸上纯粹享受自然。在硖石的时候,我渴望出门四处逛逛看看,可是家人不准我单独上街。到了沙士顿,我有出门的机会,却没有出去。随着夏日的热浪来袭,我身上出现了有小生命的征兆。我从怀阿欢的经验确认了早上出现的反胃和虚弱的症状。在硖石的时候,我想要也需要生孩子;而在沙士顿,我不知道要怎么办。怀孕期间我要怎么料理家务?我能在这儿养孩子吗?我有必要回硖石吗?为了要怎么样把这消息透露给徐志摩,我左思右想了好几天。有天下午,我趁郭君出门时跟他说了大概。
徐志摩听了立刻说:“把孩子打掉。”
我这辈子绝没料到我会得到这种反应。就我所知,打胎是有生命危险的,只有濒临绝境的女人(有了外遇,或者家人快要饿死、喂不饱另一张嘴),才会冒险打胎。
于是我说:“我听说有人因为打胎死掉了。”
徐志摩冷冰冰地答道:“还有人因为火车事故死掉呢,难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车了吗?”说完就没耐心地别过脸去。
“可是我要去哪里打胎?”我问。
他摇摇头说:“你会找到地方的,这种事在西方是家常便饭。”
在中国,生孩子是件有福气的事,特别是生男孩。为了延续香火和敬奉祖先,有必要生小孩。我父母和公婆知道我又怀孕了,一定会高兴得跳起来。可是徐志摩并没有考虑这些,他从西方撷取了另外一种习俗,要我把孩子打掉,好像生下这孩子是个耻辱似的。要是我们的双亲知道他把另外一个孙儿从他们手上夺走的话,他们会说些什么呢?
与我们相邻的房子住了一对姓胡的中国夫妇,两人都在康桥读书,而且是听了徐志摩的建议,搬来沙士顿的。他们家距离马路比我们家还远,所以他们经常穿过我们家后院去学校。和徐志摩谈过这件事的第二天,我在后面阳台晾衣服的时候看到了胡太太,就对她招了招手。
过了几分钟,她攀上阶梯,走到阳台和我寒暄:“你好忙啊,就跟平常一样,我方才还在想,去城里的时候要顺道问候你呢。”
那天我一整个早上都在想打胎的事,而且决定要问问胡太太,看她在这方面知道些什么。我想尽快打听到消息,以防徐志摩再问起我这件事。
胡太太漫不经心地倚着阳台的栏杆,摆出一副好像我们天天都讨论打胎的模样说:“这个,今年伦敦才刚成立了第一家节育诊所,你说不定可以到那儿打。”
我问:“可是安不安全呢?”同时烦躁地看着正在晾晒的一块桌布上假想的污点,好躲避胡太太探询的目光。
“我不晓得,”她回答,然后好像在回想某件事情似的顿了一下,“说老实话,我听说到法国打胎比在英国打安全。”
接着,她用已经要结束这段谈话的语气强调说:“所以啊,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去法国打。”
说完,她就走下阳台阶梯继续上路了,我向她道谢。我看得出来,打胎这件事对她来讲似乎是个相当容易的决定。我很好奇她是怎么知道所有信息的。难道她自己打过胎?是不是所有中国女人一搬到西方就做这种事?
我搞不懂了。我们的小孩是老天爷送给徐家的礼物,为什么会有人想毁了他?身为这孩子父亲的徐志摩,怎么可以如此无情?如果他担心我没办法在西方抚养这孩子的话,我为什么不干脆回硖石生算了?
在我们整个婚姻生活里,徐志摩和我从没有深切交谈过。可是,因为是我哥哥帮我挑上他的,而且我知道他的家庭教养和背景,所以我信赖他。我认为他是个值得尊敬、对家人和宗亲诚实无欺的人,所以我期望自己下半辈子都顺着他。在徐志摩告诉我去打胎以前,我心里从没动过怀疑他的念头。
可是,过了这些日子以后,我发现自己怀疑起这个让我怀了他孩子的男人。难道我一直看错了徐志摩,一厢情愿假想他是个以学术才华光宗耀祖、事父母至孝、为人正直的丈夫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四哥、老爷和老太太也走眼了。我没法子相信这点。
假如徐志摩的一言一语暗示了他的想法或态度的话,他就不是我所嫁的那个人,也不是那个为了尽孝道而写家书给父母、顺从他们的愿望待我如妻子的人了。他变得完全不一样了,不只是衣着西化,连想法也洋化。我被他这种转变搞糊涂了。这变化是怎么发生的?难道是他的朋友,比如狄更生,还有其他我不认识、却听到他和郭君谈及的人造成的吗?还是他求学和读书造成的?这是令徐志摩改变的原因吗?
二哥在西方待的时间比徐志摩久,他的态度并没有变这么多。这也许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个人的问题,是一个人接不接受改变的问题。从小,我就听二哥说我生在一个变迁的时代,如果是这样的话,也许现在正是我应该积极寻求内在改变的时机。假如我不想让徐志摩与我愈来愈疏远的话,我应该做的也许是:抛开信仰,打掉孩子。我决定这么做,不是为了顺从他,而是为了体谅他。我要尽最大努力去打胎,即使冒生命危险也在所不惜。
9月初的时候,我还没去打胎。老爷和老太太按月寄来的支票到了,过了没多久,还随船运了一个冬瓜和别的中国蔬菜来。打胎的费用太贵了,我开始显怀,心想徐志摩会处理这事吧。虽然我已经准备好打掉这孩子,可是徐志摩却没再提起。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我希望他已经改变心意。不过,另外一件从我到西方以后就一直隐藏在幕后的事情,这时候碰巧浮现到幕前了。
有天早上,徐志摩对我宣布:“今天晚上家里要来个客人,她是从爱丁堡大学来的一个朋友,我要带她到康桥逛逛,然后带她回来和我一道吃晚饭。”
我们家里从没来过客人,所以我很惊讶。可是我只对徐志摩点了点头,问他想要什么时间开饭。
他说:“早一点儿。”我就告诉他五点吃饭。
他说:“好。”然后匆匆忙忙理发去了。
我那一整天都在打扫、买菜、准备晚饭。你知道我脑子里有什么念头吗?我以为我要和徐志摩准备娶来当二太太的女朋友见面了。
打从我到西方的第一刻起,还有看到徐志摩和他朋友在公共汽车里聊天的样子时,我就知道他心里藏了个秘密。后来住沙士顿的时候,看到他每天一吃完早饭就赶着出门理发,而且那么热心地告诉我,我也不知怎么搞的,就猜到他这么早离家,一定和那女朋友有关系。
几年以后,我才从郭君那儿得知徐志摩之所以每天早上赶忙出去,的确是因为要和住在伦敦的女朋友联络。他们用和理发店在同一条街上的杂货铺当他的地址,那时伦敦和沙士顿之间的邮件送得很快,所以徐志摩和他女朋友至少每天都可以鱼雁往返。他们信里写的是英文,目的就在预防我碰巧发现那些信件,不过我从没发现过就是了。
当时我并不知道有这回事,只晓得徐志摩要带个年轻女子回家吃晚饭。我只猜到他有女朋友,而且想知道他会不会试图对我吐露这事实。他大可以干脆一点儿,向我宣布她是谁,然后叫我接受她:这是中国人的一套。就算我给他生了儿子,他还是有资格拥有别的女人,不管是像老爷那样和她们玩玩了事,还是娶来做小老婆都行。
徐志摩要我们这两个女人碰面这件事情,给了我这样的暗示:她不光是他的女朋友,而且很有可能变成他第二个太太,我们三人会在这异国他乡同住一个屋檐下。梁启超的小太太就是他在日本求学的时候嫁进他家的,徐志摩显然也会如法炮制。我那一整天都面临着徐志摩女朋友的威胁。她正在英国一所大学读书,所以比我有学问多了。我料想她会讲流利的英文,也可能和徐志摩一样雅好文学。那她家人是谁?是哪个地方的人?他们认识谁?她兄弟又是何许人?
有一会儿,我想到徐志摩的女朋友说不定是个洋女人。他认识不少洋妞,说不定迷上了她们豪放的举止,大笑时把头往后一甩的姿态,还有穿着露出脚踝的裙子的模样。可是我很快又打消了这念头:不,那不可能,没有外国女人会同意以二太太的身份嫁进一个家庭的。
于是我发誓,我要以庄重高贵的姿态超脱徐志摩强迫我接受的这项侮辱,对这女人的态度要坚定随和,不要表现出嫉妒或生气。我从早到晚不得不一再给自己吃定心丸:我在徐家的地位是不会改变的。我替他生了个儿子,又服侍过他父母,我永远都是原配夫人。
说也奇怪,我竟然想不起那晚来访的女人的名字,干脆叫她明小姐好了。我唯一真正记得的一件事,是她的外表。她非常努力地想表现得洋里洋气,头发剪得短短的,擦着暗红色的口红,穿着一套毛料海军裙装。我顺着她那穿着长袜的两条腿往下看,在瞧见她双脚的时候,惊讶得透不过气来,那是双挤在两只中国绣花鞋里的小脚。原来这新式女子裹了脚!我差点儿放声大笑。
所以,她根本不是我盼望看到的那种女人,我还以为她百分之百的新潮呢。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猜得没错。只不过,徐志摩的女朋友是另外一位思想更老成、长相更漂亮、双脚完全自由的女士。
这个明小姐根本不是徐志摩的女朋友,但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件事。我们四人(连郭君在内)坐在一起吃晚饭。明小姐说她也是在上海市郊长大的,而且提到了我认识和不认识的几家人。她父亲在外交部任职,可是我没听说过他。我只有一个想法:如果明小姐家里这么新潮,肯让她只身到海外求学,为什么还把她的脚缠了?
后来,徐志摩、明小姐和郭君开始讨论英国文学,言谈间中文里夹满了英文词,所以我几乎没法听懂他们的谈话。我注意到徐志摩说话的时候不停地看着地板,偷窥明小姐的脚。于是我不由自主焦躁地把我的大脚伸到桌子底下,差点儿就踢到徐志摩。他为什么如此平起平坐地对待她?她看起来是这么特异,那身外套和裙子与她的小脚摆在一起,完全不相称,而且根本不成比例。她父母看到她那样子把两只脚露在外面,会做何感想?
徐志摩把我给弄糊涂了,这难道就是他到伦敦两年来一直约会的女人吗?为什么是她?他老是喊我“乡下土包子”,如今他带回来这么个女人——光看她那双脚,就显得比我落伍了。是,她受过极好的教育,可假如徐志摩打算接受这种女人的话,他为什么不鼓励我向学?为什么不让我学英文?为什么不帮我变得和普通大脚女子一样新潮?为什么徐志摩想要这个女人进门?他没有小心看紧荷包,现在家里又多了张嘴要喂。我脑海突然掠过一个念头:徐志摩要我去打胎,是不是想把这女人带进家里取代那孩子?想到这儿我都想哭了。这女人对家里会有什么超过孩子的贡献吗?她是谁呀?我看她才不三不四。有了那双小脚,她只会给我制造更多家务事,我还是得一手包办买菜、打扫等种种事情,而且得像服侍老太太那样伺候她。
吃过晚饭以后,徐志摩把明小姐送到火车站,郭君回房休息。我被那个晚上搞得心烦意乱,笨手笨脚慢吞吞地洗着碗盘。徐志摩回到家的时候,我还在厨房洗碗。他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在我身边转来转去。我对他气愤、失望、厌恶之至,差点儿说不出话来。我洗好碗盘以后,徐志摩跟着我走到客厅,问我对明小姐有什么意见。
虽然我已经发誓要采取庄重随和的态度,可是因为脑子里有太多念头在打转了,就冲口说出心里出现的第一个想法。因为我知道我应该接受他挑选的小太太,我就说:“这个,她看起来很好,可是小脚和西服不搭调。”
徐志摩不再绕着客厅走来走去,他把脚跟一转,好像我的评语把他的烦躁和挫折一股脑儿宣泄出来似的,突然尖叫说:“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离婚!”
这是徐志摩头一次对我提高嗓门。困惑、惊讶、恐惧一起袭来,我从后门逃了出去。我得好好想想,一个人静静。夜晚冰凉的空气冲进了我的肺里。
徐志摩一路追着我到阳台,气喘吁吁地出现在我身边说:“我以为你要自杀!”
他以为我太保守,所以担心我会一头撞到阳台栏杆上。我望着外面黑暗的夜色,又回头看着徐志摩那张被客厅透出来的灯光照亮的脸。那一刹那,所有事情——我们之间的痛苦、误解、分歧——好像都荒唐地凑在一起了。
当天晚上我上床的时候,徐志摩还在客厅用功。不过,到了三更半夜,他蹑手蹑脚进了卧房,在低下身子爬上床的时候拽了拽床单。他背对着我睡下,身体轻轻擦到我。我虽然知道他是不小心的,却有一种这是我们身体上最后一次接触,也是在向我们那段可悲的亲密关系挥手告别的感觉。
事后我们有好些天没说话。虽然这一点儿也不新鲜了,可是我还是觉得那种死寂快教人受不了了,徐志摩那天晚上说话的声音在我脑中回荡不已。以前他从没那样发过脾气,这很明显地表露了他沮丧的程度;而他在要求我离婚的那一刻,已经把我们生活的次序破坏掉了。我现在没办法拿捏他的脾气了。他说话的时候,我怕他会再提高嗓门;不说话的时候,我又担心他什么时候会再那样。我仔细察言观色,注意他一举一动。每当他离开饭桌跨出大门的时候,他好像急躁、紧张,又怀有目的似的。有天早上,他头一次完全没碰早饭就走了,我从屋子前面的大窗看着他踩着脚踏车踏板顺着街道离开,心想不晓得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他要离婚?为什么?难道他觉得我没好好服侍他或是他父母吗?他是不是以为我不愿意接受小太太?我觉得和徐志摩谈离婚的事一点儿意义也没有,有人会谈钱的问题或是早饭要吃什么,可是不会商量离婚的事情。如果徐志摩已经说了他要离婚,商量也为时已晚。这样大约过了一星期,有一天,徐志摩就像他当初突如其来要求离婚那样不告而别了。他第一天、第二天,甚至第三天没回家,我都还以为他可能去伦敦看朋友了。陪我买菜的郭虞裳虽然还住我家,可是连他也不知道徐志摩的行踪。我的丈夫好像就这样不见了。他的衣服和盥洗用具统统留在家里;书本也摊在书桌上,从他最后一次坐在桌前以后就没碰过。我知道,要是徐志摩早就计划离家出走的话,至少会记得带他的书。
一个星期过完了,他还是不见人影。郭君好像猜到事有蹊跷,有天一大早便带着箱子下楼说他也非离开不可了,说完就走。这时候,怀孕的身体负荷让我害怕。我要怎么办?徐志摩哪里去了?我没法子睡在与他共枕过的那张大床上;穿过屋里的房间时,总觉得自己会尖叫失声。我完全孤立无援。待在那屋里的那些日子太恐怖了。有一回我从后窗往外瞄了一眼,看到邻居从草地过去,竟然吓了一跳,因为我有好几天没看到别人或跟任何人讲话了。我也不想过去告诉他们这件事,因为我不觉得这件事情与他们有什么相干。
回想在硖石的时候,当日子一天天变暖,附近的西湖出现第一只游船后,我们就会换上轻薄的丝绸衫或棉纱服,用人也会拿来一堆家人在夏天用来纳凉的扇子。托盘里摆着用牛角、象牙、珍珠和檀木制成的折扇:九骨、十六骨、二十骨或二十四骨的扇子是专给男士用的,因为女士从不使用少于三十根扇骨的扇子。有的扇面题了著名的对子,有的画着鸟、树、仕女和各种东西。
我们整个夏天都用扇子在空中扇着,天气逐渐转凉以后,就把扇子收在一边。所以中文里面有个说法,可以拿来形容被徐志摩孤零零丢在沙士顿的我:我是一把“秋天的扇子”,是个遭人遗弃的妻子。
就在这个时候,我考虑要了断自己和孩子的性命。我想,我干脆从世界上消失,结束这场悲剧算了,这样多简单!我可以一头撞死在阳台上,或是栽进池塘里淹死,也可以关上所有窗户,扭开瓦斯。徐志摩这样抛弃我,不正是安着要我去死的心吗?后来我记起《孝经》上的第一个孝道基本守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于是我打断了这种病态的想法。这样的教诲好像一辈子都挥之不去。
还是在这段艰难的时期,有天早上,我被一个叫作黄子美的男人敲门的声音吓了一跳,他说他知道我一个人在家,又说他从伦敦带了个徐志摩的口信给我。我就请他进门,倒了杯茶给他,以紧张期待的心情与他隔着桌子对坐。“他想知道……”黄君轻轻皱着眉头,好像正在一字不漏地搜索我丈夫说的话那样顿了一下,“……我是来问你,你愿不愿意做徐家的儿媳妇,而不做徐志摩的太太?”我没立刻作答,因为这句话我听不懂。最后我说:“这话什么意思?我不懂。”
“如果你愿意这么做,那一切就好办了。”黄君接腔,一副没听见我说什么的样子,然后慎重地吸了口气说,“徐志摩不要你了。”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试着不在他面前露出僵硬的表情,又重问了一遍我的问题:“这话是什么意思?”我问,“假如徐志摩要离婚,我怎么可能做徐家的儿媳妇?”
黄君喝了一小口茶,若有所思地打量我的头发、脸孔和衣服。我晓得他准备回去向徐志摩报告结果,一念及此,我就火冒三丈,突然顶起下巴对着他发言:“徐志摩忙得没空来见我是不是?你大老远跑来这儿,就是为了问我这个蠢问题吗?”
然后我看着他到门口,坚定地在他背后关上门。我知道徐志摩不会回来了。
《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 张邦梅 著 中信出版社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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