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立法,加大对侵权者的处罚力度。现在中国之所以存在那么多内容侵权者,是因为违法成本低,侵权者基本受不到处罚。如果中国加大著作权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力度,让侵权者倾家荡产,自然可以最大限度地杜绝侵权行为。
前段时间,在我的一个社会化营销群里讨论关于创作者的原创保护问题。谈到原创作者要不要维权的问题,我的知乎大V朋友木易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他的一个知乎作者朋友,因为一个问题的问答,被一家影视公司签约了,最终被改编成影视剧。
他义愤填膺地说到,原创作者up的每一段视频,写的每一篇文章,甚至每回答的一段话,都应该被尊重,都应该有相应的著作权,都有可能展现其强大的商业价值,怎么能够被一些“强盗”随便剽窃呢?
的确,原创者创作一个作品不容易,除了花费时间以外,还要花费很大的心力。就拿b站的up主来说,创作一段视频,可能花费十几个小时,之前可能好需要很长的时间的酝酿和积累。然而,这些up主耗费大量心力的作品,却轻而易举地被一些草根大号的运营者剽窃走了,这种剽窃行为跟强盗没什么区别。例如,腾讯QQ公众空间账号“动漫唯美风”,在过去的一年里,大量无授权转载b站up主的原创视频。在被up主发现并提出申诉后,该营销号散播谣言,谎称已与b站及其他被转载up主达成合作,并号称有“大平台”撑腰,混淆视听,威胁up主。
据很多up主反应,这种剽窃行为不仅发生在QQ空间上,在其他社交网络平台和新闻客户端上也普遍存在。在微博、QQ空间、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上,存在营销号长期盗搬b站up主稿件以及冒名圈粉的现象。最为可气的是,在积攒了一定数量的订阅用户后,开始通过平台分成机制以及广告主投放来谋取收入,而真正为原创内容耗费心血的up主们,别说分不到一分钱,连个署名权都没有。
更加令人可气的是,许多营销号对大量的投诉不理不睬,对up主和粉丝的维权行为嗤之以鼻,严重伤害了up主的权益。在这些营销号背后,是寄生于社交网络的营销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原创内容在社交网络平台获得关注和流量,然后再通过平台分成和广告的形式进行商业化,通过up主的原创内容,已经获取大量财富,已经形成了灰色的产业链。最为可气的是,一些大的网络和流量平台,对于此类剽窃行为置之不理、甚至纵容,也从某种意义上成为这些营销号的“帮凶”。
在广大up主和粉丝的要求,b站决定建立一套以产品功能为基础、法律援助为后盾的完整体系,帮助原创up主维权,重拳打击侵权行为。b站这一维权计划初期将分三部分进行:
第一,推出原创up主自定义水印功能及授权转载确认功能。通过自定义水印功能,up主可为自己的原创作品添加水印标识。授权转载确认功能则将为原创up主提供法律意义上更清晰的公示。其中水印功能已经通过测试全站上线。
第二,筹建维权中心,未来将在主站设立入口,供up主及用户集中反馈相关事宜,并对维权进展作出公示。维权中心页面上线前,用户可以通过发送邮件至weiquan@bilibili.com,提出自己的维权诉求和建议,b站将安排专人处理。
第三,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原创作品的维权。对合理的维权诉求,b站将提供监测、取证、发函、咨询等法律支持。对个别顽固的侵权主体,b站将配合原创up主的需求,发起法律诉讼,通过诉讼维护原创up主权益。
在黑马哥看来,b站这项针对原创up主的维权行为,无疑给予辛辛苦苦创作内容的up主更多的底气,替他们出了气,撑了腰。但是要想彻底打击侵权行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靠b站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各个平台之间的通力协作,甚至是全社会的努力。在黑马哥看来,如果做到以下三点,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原创保护的问题。
一、像QQ空间、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这种大的内容分发平台,应该要树立版权保护意识,严厉打击侵权和盗窃行为,让这些靠剽窃内容为生的营销号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二、这些社交网络和流量分发平台之间,是否可以在原创保护上达成某种协议,像微信公众号的原创保护功能一样,通过技术手段,为原创视频内容也打上原创标,也开启“白名单”的功能,你要想转载可以,但系统会自动标注来源,至少保证原创up主的署名权。
三、中国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立法,加大对侵权者的处罚力度。现在中国之所以存在那么多内容侵权者,是因为违法成本低,侵权者基本受不到处罚。如果中国加大著作权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力度,让侵权者倾家荡产,自然可以最大限度地杜绝侵权行为。
原创内容的保护任重而道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的努力。而b站这项针对原创up主的维权计划,无疑给这项大工程开了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