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药品流通有了新指示,这些企业要注意了

这次《意见》提出的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无疑会加速医药流通模式走向“扁平化”,朝着“新零售”方向发展。

 |  现代物流报

2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记者发现该《意见》共十七条,除了强调药品生产质量、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之外,完善药品流通体制方面的内容相当亮眼。不仅提到 “互联网+药品流通”还包含“网订店取”、“网订店送”这些新型医药流通方式。

下面现代物流报记者与您一起看看,《意见》为当前医药流通支了哪些高招?

医药第三方物流迎风口 九州通、EMS、顺丰及菜鸟平台

《意见》指出,要打破市场分割,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打破医药产品市场分割、地方保护,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整合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实现多仓协同,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域配送,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

该项《意见》,或表达了两层含义:

1、小型医药物流企业加速整合。医药行业进入“微利时代”,物流成本是医药供应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而扩大规模来降低成本是降低物流成本的必要措施。

小型的医药物流企业不具规模优势,再加上全面推行“营改增”以来税负等压力因素。一些经营差、操作不规范的中小型医药物流企业势必会被并购或者淘汰。

2、第三方医药物流将显龙头企业。目前,市场上基于成本利润的考虑,很多大型医药生产企业都把原有的物流业务、资产人员剥离或托管给第三方物流公司。

《意见》中提到,要整合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并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势力雄厚的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将发挥更大作用。但从事第三方医药物流所需条件也是非常苛刻的,因此,目前市场上具有专业化、规模化的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似乎并不多,而顺丰医药、EMS、九州通医药物流等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九州通全布局: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是九州通医药集团2014年8月投资成立。目前共拥有27个省级物流中心,43个地区级物流中心的120万平方米GSP仓库,建立了覆盖全国行政区域95%以上的医药物流网络。

EMS老品牌:EMS 2006年进入医药物流配送领域。2016年8月,北京邮政EMS与北京医管局达成共识,正式推出“中草药便民配送”服务。同时,EMS在北京10家医院又统一设立了“中草药便民配送”服务台,启动便民送药服务。截至12月13日,已完成配送服务5643人次。

顺丰医药抢占高端:早在2014顺丰就开始尝试做医药业务。顺丰医药属于顺丰冷运板块,医药商配服务于城区及市近郊的配送活动。近日,顺丰集团旗下的成都顺意丰医药有限公司联手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西南首家医药物流中心项目。

菜鸟平台突围:2015年5月,阿里巴巴集团与全球十大药企之一的默沙东宣布达成多方面战略合作,包括专业医疗仓储、慢病管理云端数据存储,以及健康数据分析等云计算业务的合作。

目前,菜鸟网络的该项服务主要服务于天猫医药馆,第一阶段已经打通了1500家线下药房。其“极速达”送药快递服务,用户下单后,3小时内可送货上门。

从以上这些医药物流行业的先行者来看,他们在依托自身良好的软硬件势力基础上,不断优化自身在医药物流行业的实力,而在《意见》出台以后,这些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究竟谁会更加脱颖而出,我们拭目以待!

医药电商及药品快递或受益 天猫医官京东大药房叮当快药

《意见》指出,以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用药需求为中心,积极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规范零售药店互联网零售服务,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以上《意见》表述,传达以下信息:

1、医药电商监管更加规范化。前不久,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明确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引发市场关注。

本次《意见》的出台似乎正是对互联网医药行业政策的延续,而“规范发展”几个字十分抢眼。虽然取消审批,但并不意味着降低门槛,从2017年开始,政府将加大对药品网上销售的监管力度。电商平台再像过去打擦边球,偷摸销售处方药,当心挨罚了!!

2、医药流通走向“新零售”。我国网上药店发展已有近10年历史,自2004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颁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监管办法》以来,表明药品信息服务在互利网上开始走向正规化。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显示,截至2015年3月30日,全国有网上药店288家。

这次《意见》提出的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无疑会加速医药流通模式走向“扁平化”,朝着“新零售”方向发展。

现有医药电商模式主要包括三种,即B2B 模式、B2C模式、O2O模式。下面记者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三种模式的主要代表企业:

B2B模式的医药电商:代表企业由七乐康、健一网等。

B2C模式的医药电商:代表企业天猫医馆、一号药店、京东医药城。

O2O模式的医药电商:代表企业叮当快药、阿里健康、送药360等。

(表格来源: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3、“电子处方+在线支付+处方药”成未来医药新趋势。此前有专家认为,从中国医药电商市场的发展现状、市场格局、用户属性和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来看,中国医药电商往“医+药”发展趋势明显,“电子处方+在线支付+处方药”更可能是为未来发展趋势。

而这一想法,通过《意见》中提到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是对以上专家观点的最好证明。

【补点料】

针对医药生产流通,国务院还关注了啥?

关注一:医药物流回款难问题。《意见》十提出: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保证药品及时生产、配送,医疗机构等采购方要及时结算货款。对违反合同约定,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应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取消中标资格等内容。

记者小议:回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供应链协同。回款难题通过企业自身难以解决。《意见》或可以改善回款难问题。

关注二:严格施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意见》九提出:完善药品采购机制。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科学设置评审因素,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跨区域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加强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药品采购数据共享机制。

记者小议:药品集中采购还有利于规范医药购销活动,扼制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堵塞采购中的漏洞、避免分散采购中的幕后交易行为。

关注三:建立可追溯机制确保药品质量。《意见》四指出,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如实记录生产过程各项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小议:2016年的山东疫苗特大案件原因,你懂得。如早些建立可追溯机制严控生产、流通各个环节,还会有山东疫苗案发生?

关注四: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意见》八指出,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

记者小议:在此前“多票制”的环境下,容易产生“挂靠”“过票”等购销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而“两票制”基本要求是,“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购销发票,流通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开一次购销发票”。

有专家表示,“两票制”落地后,未来缺乏品种资源和终端医院覆盖不足的区域型中小商业公司或将出局。预计未来各省份或将最终形成3(国药、华润、上药)+1(九州通)+N(各省份区域龙头)的新商业格局。

现代物流报记者 杨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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