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起,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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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今年发布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指出,从2017年1月1日起,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食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以后再遇见那种无限期等待的航班,我们就可以按照《规定》索要赔偿了。那到底如何主张呢?今天,我们就来说说飞机延误赔偿那点儿事!
超过15分钟就算延误!
“航班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到港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规定》不仅明确了超过“15分钟”就算是延误,还明确了什么是“离港”,什么算是“到港”,飞机在机场滑行也算时间。
(1)“航班出港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2)“航班取消”是指因预计航班延误而停止飞行计划或者因延误而导致停止飞行计划的情况。
(3)“机上延误”是指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或者降落后至开舱门前,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机场规定的地面滑行时间的情况。
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或者降落后至开舱门前,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机场规定的地面滑行时间,就算是“机上延误”。
一、什么情况下算作航班延误呢?一、什么情况下算作航班延误呢?
被判道歉应主动执行,拒不道歉可强制执行
三、吃瓜群众如何获知航班延误具体原因?
航班延误的原因差异,责任承担者也就不一样。那么,我们该如何获知自己乘坐的航班延误的具体原因呢?
1、30分钟内必须通报延误和取消情况!
航空公司应当在掌握航班状态发生变化之后的30分钟内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官方网站、呼叫中心、短信、电话、广播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旅客发布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信息,包括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原因及航班动态。
2.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利用候机楼内的公共平台及时向旅客通告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信息。
3.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将承运人通告的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的信息及时通告旅客。
4.发生机上延误后,航空公司(承运人)应当每30分钟向旅客通告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航班动态信息。
由于流量控制、军事活动等原因造成机上延误的,空管部门应当每30分钟向承运人通告航班动态信息。
5.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
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四、对延误信息真实性有异议怎么办?
旅客对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航空销售代理人通告的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在旅行结束后向民航局确认。
1.上网确认,确认网址:www.caacca.org.cn
2.打电话确认,咨询电话:010-64287798
小编提醒:咨询电话人工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点至12:00,下13:30至16:30。
五、我们该怎么申请确认航班延误、取消原因?
举个栗子,催催乘坐快乐飞航空公司航班,发生延误,催催应该:
1.由催催自己提出申请,确认延误或取消的原因;
2.催催委托律贝果(授权人)提出,出具催催授权证明;
3.催催提供定座或飞机票(包括电子凭证);
4.提供准确的航班号、航班日期、始发地和目的地;
5.我们通常说的属地管辖,申请确认的航班应当是国内航空公司航班,以及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外国承运人航班始发点或者经停点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机场的航班;
6.催催提供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
7.注意时效哦!自机票上写明的航班起飞日期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
六、航班延误后如何进行经济补偿?
航空公司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 方案中应明确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的范围、条件、标准等内容。
航空公司、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在收到旅客投诉起7日内,向旅客作出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回复。投诉记录至少保留2年。
制执行
文字作者 | 白大拿
图片制作 | Tony
文字编辑 | 金大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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