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酝酿开放外资企业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已有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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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1月17日公布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国务院1月17日公布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将支持外资企业在中国国内上市融资。
《通知》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政策导向,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国家层面酝酿开放外资企业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已有多年。早在2009年,相关部门就曾公布“国际板”计划,当时外资企业回应热烈,有300多家跨国企业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接洽,表达了在国际板上市的兴趣;一些跨国企业甚至已聘请银行安排潜在的上市事宜。2012年底曾传出国际板最快可能2013年启动的风声。但之后,国际板难产至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检索显示,目前国内A股上市企业中,由外资控股的上市公司包括有东睦股份(600114.SH)、华新水泥(600801.SH)、绿庭投资(600695.SH)等为数不多的企业。但这些号称外资企业的上市公司多数实际控制人是港资、台资企业和外籍华人。要论从IPO开始就是外资控股在国内上市的外国人控股企业仅有东睦股份一家。外资企业直接在A股上市的迄今基本没有。
对此,一位受访的北京资本市场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目前国内政策方面对外企在华上市并无限制,反而是很多外资企业多数是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土地和其他资源或者税收优惠政策,这类外资控股企业往往是其集团全球化布局的一部分,与其集团和其他集团子公司之间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形,这些才是外企在A股发行上市的障碍,“这类公司中以欧美资本为多数,而且很多公司在境外已经是上市公司了。所以多数在国内直接开拓市场的香港台湾企业反而具有了上市优势。”
目前还不清楚未来外企在中国上市的具体操作细节。中国人民银行去年6月21日发布2015年年报时,曾在一篇题为《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专栏文章中提及,研究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
银行业人士和法律专家表示,要实现外企在华上市,监管层还需要解决一些问题,例如跨国公司如何公布财报。
市场人士认为,开放外企在中国上市,有利于加快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及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同时提高中国股市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股市繁荣,加快建立多元化资本市场。
但经济学者易宪容去年6月曾撰文提醒,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最大问题在于如何恢复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要防止外企上市可能成为另一波炒作题材。
(编辑:张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