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收入大大超过科学家符合市场逻辑吗?

明星应该不应该获得数以亿计的高收入?这是一个价值判断和伦理问题。实际上,近些年来,社会舆情上已经作出了回答。

 |  卢荣善政经观察

众所周知的一个世界性现象是各类明星(包括影视、歌舞、体育等明星)的收入大大超过科学家(包括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自然、人文、社会科学家、大学教授等,不包括创造发明家)。近来,在网络媒体上很多有正义感的人士撰文遣责这种现象,为科学家鸣不平。这种社会情绪完全可以理解。

首先让我们从市场逻辑看这种收入格局是怎样形成的;然后,再作一点所谓公平、公正之类的评论。

明星高收入的性质及其来源。

现代经济学中有一个“准租金”的概念,它是从土地租金中派生出来的。我们知道,土地是非再生性资源,供给量相对固定,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市场对土地需求的增长相对无限,因此,地租总是持续上升的。经济活动中还有多种类似于土地的生产要素,如高级技工、企业家、各类明星等等,也是稀缺资源,供给有限,市场需求相对无限。其结果是:这些要素的报酬非常之高。由于此类高报酬不是由市场供求共同决定的,而是象地租一样,是由市场对其需求单方面决定的,所以称之为“准租金”。

现将其他几种要素存而不论,专谈明星的高报酬问题。

准地租是明星高报酬的“性质”,那么,其巨额的“量”又是如何实现的呢?哈佛大学曼昆教授有论述——是明星服务市场的特点决定的。

1.市场对影视、歌舞、音乐会、体育比赛等文体产品的需求量特别大,全世界的人都想购买这类服务;第二,现代信息传播手段使全世界的人都能买到她们的服务,其实际交易量极大,并且供给成本极低,例如,一部好的电影拷贝很容易,同样,体育比赛在电视上播出,全世界的人都能欣赏到。还有,一位世界顶级歌唱家的唱片可以在全球出售,销售量可达数千万盒,该歌唱家能不发财吗?

2. 科学家的收入为什么不高?

按理说,上述科学家、专家和教授也是稀缺资源,不能随意培养出来,供给有限,但他们的收入为什么不高呢?说到底,还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科学家的研究成果艰深、枯燥、难懂,极少有人购买或者说市场需求量极小甚至没有。

可以设想,一项新的科研成果或学术思想,请专家教授在电视上讲解,听众能有多少?这样的电视栏目有人投广告费吗?栏目组付得起科学家上百万的酬金吗?有人可能要问,易中天、于丹教授为什么能够发财呢?我的回答是:他们出售的不是学术成果,而是娱乐性的文化产品(讲故事、喂鸡汤)。

3. 明星高收入的正当性问题。

明星应该不应该获得数以亿计的高收入?这是一个价值判断和伦理问题。实际上,近些年来,社会舆情上已经作出了回答。然而,笔者则认为,这只是思考问题的一种思路,即伦理逻辑;还应当有第二种分析思路——市场逻辑,而媒体上所缺少的正是后一种逻辑。

有鉴于此,本人试图就此作些分析。

市场没有温情,市场是冷酷的,市场有铁律。市场在生产上只负责把蛋糕做大,市场在分配上只讲起点的公平,而不问分配的结果如何?例如,已故的超级歌星邓丽君小姐,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辛勤劳动,加上她的天赋条件,积累了价值数亿人民币的财富。按照法律和道德准则,其财富来路正当,什么也没有违反。

不仅台湾的邓小姐是这样,明星的高收入是世界性现象。如果说美国好莱坞的明星的收入与我们没有可比性,那么,可以看看经济发展水平远远低于我们的宝莱坞、垴莱坞明星在他们国家的相对收入,估计也大体相当。总而言之,如果说明星的高收入是分配方面的一大错误,那也是市场之错,明星们只要行为正当也没有错。有些明星错就错在有钱就任性上,如挥金如土、吸毒、嫖娼等。

让我们再回到明星高收入的市场逻辑上来。现以某歌星为例加以论述:

第一,她的演唱会门票卖到千元人民币一张且一票难求。这里没有强制、没有欺骗、没有贿赂等勾当 。一切公开透明,买卖自愿。

第二,她的唱片、光牒通过合法渠道销往世界各地,该明星只按合同规定拿了自已该得的一份。她做广告、当企业形象大使都是应企业之聘,酬金也是合同所规定的。

第三,该明星按章纳税,分文不欠。

第四,该明星为观众提供的是文化盛宴或视觉大餐,极大地愉悦观众的心身。

从理论上说,人是精神动物,当物质生活得到一定程度满足后,就会产生越来越多的精神需求。花钱购买高雅、健康的文化服务是现代人的正常消费方式。有需求就要有供给,明星们也是生产劳动者,他们生产的是与物质产品并列的精神产品。

关于这种生产的价值和意义,早在1841年,德国著名经济学家李斯特就在其代表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作过论述。他认为艺术家由于他们的艺术给予人们精神上的愉快享受,能够有助于人们生产情绪的高涨。这就意味着明星们对社会的贡献是双重的:一是直接给人们提供精神享受;二是人们得到艺术享受后,能够提高生产力水平,可以生产出更多的物质产品,即哲学上讲的精神变物质。

4、明星的公众形象和高消费问题。世人都说教师和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不知道以上明星们在不在此列?即使不在,明星也是公众人物,举手投足都倍受关注,尤其对青少年影响很大。这就意味着明星有钱不能任性胡来。你适当的、健康的、高雅的高消费是完全可以的,全社会都能理解。还有剩余的巨款如何安排?做公益、做慈善肯定功德无量,倍受世人景仰!只有这样,你的事业才能走得远,你的人生才有更大的价值!你在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会获得满满的幸福。

最后,回到本文的开头,说两句绝非多余的话:

一是取消明星的高收入。只有一个办法:回到旧的文化体制中去,将演员重新关进笼子,规定他们唱什么歌、演什么戏,政府财政支付固定工资。对走穴赚外快者一律开除,终生禁演。如果是这样,全国观众恐怕只能反复品味官方规定的几道菜了。当然,现在的文化市场也有很多问题,但不是市场化造成的,而是另有原因。

二是提高科学家报酬。我举双手赞成!如前所述,很多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科学家、专家和教授其成果是不能通过市场出售赚钱的。他们只能通过政府财政来增加收入。加到多少?年薪几百万还是几千万,与当下的明星相当?怎么加?左邻右舎又怎么办?